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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工程领域高层次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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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工程领域高层次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有关专家:
中国科协承担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奖等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工作。为服务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推进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完善工程领域人才评价体系,提升工程领域人才评价质量,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现商请有关单位推荐工程领域高层次评审专家。
根据通知要求,中国工程机械学会开展工程领域高层次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
一、评审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爱党报国、敬业奉献、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研伦理,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客观
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工程能力水平
1.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在工程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取得重大成果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
(1)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
(3)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国际主要工程学术组织担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执委或相当的决策职能职务,或在工程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任副主编及以上职务。
(4)担任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理事或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5)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
(6)拥有重要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长期在工程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二、推荐名额
中国工程机械学会可推荐本学科工程领域专家40名
三、有关事项
(一)重点推荐领域
重点推荐在装备制造、信息电子、土木水利与建筑、化工冶金与材料、能源与矿业、农业、环境与轻纺、卫生医药等领域中,提出或解决重大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
注重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以及民营企业中头部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以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有金融机构中推荐专家。
(二)推荐工作标准
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程能力水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推荐单位和评审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推荐工作流程
为减轻专家负担,推荐工作采取“无纸化”模式,均为线上填报。具体流程如下:
1.请符合条件的专家于5月31日前向学会报备个人基本情况及工程能力水平;
2.学会评估专家的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和工程能力水平后,向专家发送学会“推荐码”。
3.请专家于6月16日前在“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注册系统后,选择“申报人”角色,在“2023年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征集”中,在线填写个人简要情况、工程能力水平等信息,填写由学会提供的“推荐码”,在线提交。
4.推荐单位在线对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工程能力水平、学风道德等进行审核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在线推荐至中国科协。
、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中国科协将按程序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中国科协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一)权利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获取劳务报酬等。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委托他人代评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8501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工程机械学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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